今年人社部、財政部在《通知》已經明確了上漲2022年養老金的要求,國常會也緊隨其后確定了7月底前,養老金調整后,將補發到位。目前除了湖南公布最完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外,其余網傳的陜西、河南和吉林雖然也公布了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不過,這三個率先公布的省份,目前在當地人社局官網無法找到具體文件,河南省是《大河報》、《光明網》等官媒宣布的,吉林目前沒有找到官媒分享的文件,都是一些自媒體人和網友發布的信息,目前僅有陜西省公布的消息比較權威,因為是從陜西社保APP里查到的調待明細,陜西社保APP是人社部部門推出的官方社保查詢軟件。
按照今年陜西公布的調整辦法來分析,我們假設退休人員工齡40年,收入3000元,可以上漲多少錢呢?
第一,定額調整按照人社部《通知》的要求,定額調整是體現公平性,那就是說明,不會受到繳費年限和收入的影響,對于同一地區的,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享受的調整幅度一樣,今年陜西對每人每月將加發50元。從7月發放的話,將補發1~6月的錢,還有7月提標后的養老金,不考慮其他因素,1~6月份定額調整將補發300元。從調整差距上來看,2021年的定額調整是加發56元,今年每月將減少6元。雖然說2022年相比2021年本身的總調整幅度下降了0.5%,定額調整下降6元理論上是正常的,但2021年與2020年相比,總調整幅度也是下降了0.5%,可是2021年定額調整每月減少的僅有1元,說明2022年陜西定額調整的降幅是擴大了。
第二,掛鉤調整為什么定額調整今年會降低這么多呢?我覺得可以從掛鉤調整上找到答案,那就是,掛鉤調整的兩項調整上,屬于以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作為基礎上調的部分,今年的調整幅度是按照1%,與去年相比沒有變化。屬于按照繳費年限上調的部分,今年的標準是繳費滿足15年及以內的部分,每人每月加發16元,超過15年的部分,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2.2元。與2021年相比,今年調整和去年的不同是,在15年以內的繳費年限,相比去年每月減少了9元,但超過15年的部分相比去年的標準,今年繳費每滿一年每月加發數增加了0.2元。
屬于工齡40年的人,收入3000元的人,工齡和繳費年限不是一樣的說法,實際繳費年限是指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的時間,工齡中包含了實際繳費已經按照連續工作年限計算視同繳費時間。
我國實施養老金制度后,最初只有一個賬戶,就是統籌賬戶,這是有企業負擔繳費的,從1992年,我國才建立了養老金個人賬戶制度,開始讓企業和個人一起繳納社保費。為了統一計算,對于之前企業繳費,或者企業和個人都不交等的特殊情況,設置了按照工作年限計算視同繳費時間。因此,屬于1992年之前已經參加工作的人,這部分時間其實計算的就是視同繳費。按照40年工齡計算的話,1992年開始繳納個人賬戶,如果是2021年退休的,實際繳費最多30年,1992年以前的10年工作時間,應該是作為視同繳費計算,所以,計算方式應該是按照16+15×2.2+10×2.2=71元。3000元×1%=30元,今年掛鉤調整,每月共加發101元。
為什么掛鉤比重會以這樣的方式加大呢?
首先,為多繳費的人保證多漲錢,除了安慰已經退休的人員,也是在刺激更多在職人員提高繳費標準。
其次,引導參保人延長繳費時間,不滿足只按照最低15年的標準繳費,為了能夠增加自己的調整標準,很多人可能會在之后繳費時,當達到15年后,也會繼續繳費直到退休。
其實這一措施并不意外,大家還記得人社部的十四五規劃嗎?第三章第二條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中提到了2個未來要實施的舉措,一個是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另一個就是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目前對繳費長,多繳費的人提高養老金上漲標準,也可以看出是為了后期養老金調整改革做的一項布局。
第三,傾斜調整陜西的傾斜調整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對高齡人員的調整,另一個是針對企退軍轉干部,但是今年這兩項目前沒有公布具體調整辦法,不過可以參考2020年~2021年的變化,對這兩類人員,高齡人員標準一致,而對企退軍轉干部,是按照本市的企退人員平均養老金調整,低于這個水平,將補足。因此,今年這項調整可能也會延續前兩年的方案。
這里要注意,2021年和2020年調整是對被納入養老金調整范圍的人,不包括建國前參加革命的老工人,如果屬于這類群體,要等單獨的調整文件出臺,不能再按照職工養老金的調整方案計算了。
本文標題:陜西養老金上調!掛鉤比重增大說明什么?工齡40收入3000怎么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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