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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人社部在十四五規劃中表示,2025年之前要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無獨有偶,國務院在2月份印發的《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穩健者,同樣表示要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目前山東和江蘇已經開始試點延遲退休政策,陜西也表示2022年底之前出臺相關方案,距離年底也只有1個月的時間了。
延遲退休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由于疫情的影響,許多人的工作與生活都有了顛覆性的變化,尤其是靈活就業人員,更是難上加難。
如果明年延遲退休全面退休,靈活就業人員何去何從?
據有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靈活就業人員已經高達2億多人,實際參保率卻不足30%,也就是有1.4億人并沒有參保。
如今參保的0.6億人又面臨新的問題:
選擇繼續繳納,每年承擔上萬元的支出,關鍵還要面臨延遲退休年限,說不定最低繳費年限同樣會提高。
選擇停止繳納退保,之前繳納的費用只能退回40%,將會虧本60%,每年繳納上萬元的社保費用,只會返還40%,余下的60%將不會退回。
或許,意外離世才是最好的選擇?至少除了40%,還有喪葬費與撫恤金可以領取。
面對延遲退休,靈活就業人員如何面對?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延遲退休不僅僅是延長退休年限,往往會伴隨著最低繳費年限的提高。
比如15年提高到18年,或者提高到20年?
因此,參保人員需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做好規劃,開弓沒有回頭箭。
其次,輕易不要放棄。放棄就是意味著損失60%的繳費金額。
因此,想盡一切辦法,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是關鍵,退保真的很不劃算。
最后,不要忘記40 50政策,有社保補貼。
無論是固定金額的幾千元補貼,還是按照繳費比例50%至66%的補貼,對于靈活就業人員都是一筆不小的補助。
順便提一下,有人建議,彈性退休的政策:比如延遲退休年齡為65歲,65歲全額發放養老金,每提前一年退休減少2%的養老金。
這個提議與之前病退提前退休政策比較類似,個人認為還是比較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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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如果2023年全面實施延遲退休,靈活就業人員繳納成本高,棄保吃虧
本文出處:http://www.322033.com/news/news-shenghuo/27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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