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賬戶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同日,中國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并表示將確定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名單。
個人養老金是什么?怎么參加?對養老第三支柱建設有何意義?記者針對熱點內容予以梳理。
年繳上限1.2萬元
此前,在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我國個人養老金政策頂層設計靴子落地。根據《意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可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11月4日最新發布的《實施辦法》標志著個人養老金業務相關細則在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端進一步明晰,業務落地進一步提速。《實施辦法》明確,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應當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之后,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指定)。
《實施辦法》同時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未進行投資的資金按照商業銀行與個人約定的存款利率及計息方式計算利息。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依法了解參加人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
銀行布局個人養老金業務
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針對商業銀行個人養老金業務,明確了個人養老金業務范圍等,對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個人養老金產品等提出具體要求。對于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規定了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類型,以及理財公司等參與機構應滿足的要求。
《暫行辦法》明確,個人養老金產品,是指符合金融監管機構要求,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金融產品。包括個人養老儲蓄、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個人養老金公募基金產品等。
《暫行辦法》規定,資金賬戶具有唯一性,參加人只能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確定一個資金賬戶,商業銀行只能為同一參加人開立一個資金賬戶。
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近期紛紛披露了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相關情況。在個人養老金業務方面,建設銀行已經在系統、制度、營銷、服務等方面做好了充分準備,已在同業首批實現系統功能連通,支持在柜面、智慧柜員機、手機銀行和網銀渠道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同步加快打造個人養老客群服務體系,搭建養老資金積累、養老服務消費一體化金融生態;中信銀行表示,從資金賬戶準備、產品準備、服務準備、隊伍準備四方面,積極備戰個人養老金業務落地,其中在產品準備方面,養老理財、養老基金、養老保險產品線三管齊下,對接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產品,在商業養老金、稅延養老年金基礎上,與國內頭部壽險公司、養老險公司對接專屬商業養老金產品。
在2022年三季報中,多家銀行透露了相關業務進展情況。郵儲銀行表示,將持續關注民生養老,搭建個人養老金賬戶管理服務平臺;民生銀行表示,將加速個人養老金系統建設,重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業務發展,積極布局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業務;光大銀行表示,將全面推進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業務,穩步建設個人養老金系統集群,推廣第三代社保卡應用。
助力養老第三支柱
與我國老齡化趨勢相對應的是,我國養老金三大支柱發展不均衡,過度依賴由政府主導的第一支柱公共養老金,養老金體系壓力和居民財富管理的需求加劇,以個人為主導的養老第三支柱地位逐漸凸顯,近年來,建立國民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標志性事件頻出。
自2021年12月份,工銀理財、建信理財、招銀理財、光大理財四家理財公司率先在深圳、武漢、成都和青島四地發行養老理財產品試水后,今年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地區擴至北京、沈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等10個地方,試點機構也擴展至農銀理財、中郵理財、中銀理財、信銀理財等10家機構。
此外,被外界稱為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國家隊的國民養老保險公司于今年3月正式開業。11月4日晚,國民養老保險公司披露,目前,國民養老保險正在積極拓展銀行代銷渠道,已與近20家銀行建立合作,將全面落實個人養老金政策。
目前,作為首批入選四方聯測的保險公司,我們正在積極參與人社部、行業信息平臺、合作銀行的聯合測試工作,該系統投產后,將為個人養老金業務開展、養老產品落地奠定良好基礎,成為有效連接國民養老需求和公司養老產品的橋梁,實踐科技與業務的高度融合。國民養老保險公司方面表示。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暫行辦法》針對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提出要求,既有助于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的機構網點、客戶資源等優勢,也有助于選擇綜合實力和服務能力較強的機構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推動個人養老金業務平穩起步、健康發展。
接下來還可以加快開展和不斷優化養老儲蓄、養老保險、養老基金、養老信托等與養老理財產品形成補充,進一步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為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選擇。董希淼建議,金融機構應著眼于養老市場長遠發展,構建更為完善的養老金融體系,抓住資管、存款、托管等直接業務機會,挖掘賬戶、發卡、結算等間接業務機會,推動健全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在緩解我國日益增長的養老壓力的同時獲得自身發展。
圖片來源:IC photo
本文標題: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出臺,第三支柱建設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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