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來源于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作者棲霞法院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普法宣傳、司法服務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日益凸顯,如何養老逐漸成為當前社會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養老服務機構的設立既能解決老人無人照料的情況、緩解子女養老的壓力,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社會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難題,因此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選擇在養老機構養老,與此同時,老年人與養老機構的矛盾糾紛也隨之而來。
近日,
棲霞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
養老機構與老年人的服務合同糾紛案,
案件是如何處理的?
一起跟小編看看吧~
01
基本案情
2015年4月,日漸年邁的蔣大爺入住棲霞市某老年公寓,并與之簽訂服務協議。按照合同約定,蔣大爺每月需支付給對方服務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400元。但自2016年4月開始,蔣大爺開始拖欠上述費用,雙方于2016年11月解除合同,蔣大爺返回老家生活。隨后幾年,老年公寓多次催要費用,均無結果,遂于今年3月份將蔣大爺訴至棲霞法院,要求其如數支付拖欠的7個月服務費共計12100元。
02
令人心疼,案件背后另有隱情
棲霞法院受理該案后,考慮到雙方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為減少當事人訴累,有效化解矛盾,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由速裁團隊人民調解員徐福洲先行調解。
在了解完基本案情后,徐福洲并沒有因為案情簡單著急下結論,作為具有三十余年民事審判經驗的退休老法官,他意識到蔣大爺拖欠服務費的背后必定有隱情,不能簡單地以合同糾紛來處理此案。
于是他第一時間聯系當地村委了解情況,經多方聯系,徐福洲得知蔣大爺身患重度殘疾,生活無法自理,且蔣大爺一直未婚,膝下無兒無女,母親也早已去世,目前與年邁的老父親相依為命,生活十分困難,僅靠所辦理的低保度日,無經濟能力將欠款一次性付清。
03
案結事未了,故事再度升溫
得知這一情況后,本著為民解憂的初心,徐福洲立即與老年公寓的法定代表人張院長取得聯系,把蔣大爺的情況如實告訴她,希望能在維護老年公寓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適當延長蔣大爺的履行期限和具體履行方式,讓老人能夠安度晚年。
經過情、理、法的深入溝通,院長被徐福洲的真誠和執著所打動,同意蔣大爺將所拖欠服務費分三年付清,雙方隨后簽訂調解協議。不僅如此,考慮到蔣大爺的實際情況,院長還親自駕車將其接至老年公寓,安排專人為其洗澡、購置新衣,并承諾會定時為蔣大爺做護理,蔣大爺深受感動,對徐福洲和院長連連道謝。
此案雖已了結,但徐福洲還是放心不下,時常和院長了解蔣大爺的近況。最近,徐福洲得到一個好消息,院長考慮到蔣大爺確無償還能力,決定免除蔣大爺拖欠的所有費用,她還表示愿盡自己所能幫助更多像蔣大爺這樣的困難老人,讓他們安度晚年,故事再度升溫。
04
典型意義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勢群體,《禮記•禮運篇》云: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善待老人,保障其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人民法院不僅要解決糾紛,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更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導,努力以司法手段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和傳統孝道文化,推進司法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此次調解以保護養老服務機構的合法利益為出發點,以讓生活困難的蔣大爺安享晚年為價值指引,最終讓更多像蔣大爺一樣的老年人受益,弘揚了積極向上的社會正能量,實現了情、理、法三者的有機結合,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本文標題:握手煙和,,,養老服務費用起糾紛,法院傾情守護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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