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是撫州市金溪縣金色晚年養老公寓,這家養老機構位于城郊,空氣清新,還帶有一個很大的院落,不少老人都選擇在這里安度晚年。不過,此前,這里曾是金溪縣收費站一處閑置的工作場所。
2015年9月11號,作為這棟房屋的國有資產管理人,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撫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隊,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向社會招租,撫州的廖忠生中標。隨后,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為三年,總租金21.1萬元。租賃房屋后,廖忠生與人合伙將這里改造成了一家養老院,取名金色晚年養老公寓。在經營養老院期間,廖忠生還加裝了電梯、加蓋了廚房、添置了綠植等等。很快,三年租期就快要到了。按照合同約定,廖忠生如果想要繼續租賃,必須提前告知出租方。
然而,租賃期限眼看就快要到了,廖忠生卻沒有表達要繼續租賃的意思。此后兩年,盡管合同已經到期,但廖忠生還是繼續租賃著房屋經營養老院,同時也支付了相應的租金。2020年11月13號,撫州高速路政要對此房屋租賃事宜進行重新招標,廖忠生也知情。而且,根據法律規定,他在同等條件下,還有優先租賃權。
但在新一輪的公開招標中,廖忠生卻沒有中標,而是被金溪人鄭錚中得。此后,由于養老院前期投入也比較大,廖忠生便一直不肯搬離。在這種情況下,撫州高速路政便將廖忠生起訴至金溪縣人民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對方立即搬離,同時要求其支付在原合同到期后占有房屋的租賃費用。
法院的判決,最終支持了原告的主張。可是,被告卻一直沒有履行。于是,去年年底,作為原告,撫州高速路政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而對于執行法官們來說,這無疑是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據金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彭偉平介紹,養老院共有40多老人,他們已經習慣了在此養老,根本不愿意搬離。如果強制去搬遷的話,勢必會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
那么,難題該如何破局呢?在這種情況下,法官一方面與申請執行人撫州高速公路路政進行溝通,希望他們能寬限些時日。另一方面,法官也找到了中標人鄭錚,充分了解他的想法。經過溝通,鄭錚表示,他們也想在此經營養老院。
既然也是接手做養老院,那么,一定有很多可以協商的空間。抓住這個機會,法官多次與廖忠生以及鄭錚進行聯系,搭建溝通平臺。經過多次協商,這家養老院終于順利完成了交接。廖忠生也拿到了適當的轉讓費。而新的承租人在接手養老院后,也積極改善設施,更好地服務老人。
記者:劉敏 熊竟成
本文標題:金溪金色晚年養老公寓被強制執行,40多老人怎么辦?看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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