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康平縣人民法院
對一起養老詐騙案件進行宣判
以詐騙罪分別判處
被告人高某、被告人公某某
七年八個月、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并處相應數額的罰金
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依法宣判
經審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間,被告人高某、公某某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為名,聲稱交納人民幣10000元或20000元即可按月領取1300元或2862元的養老金,采用辦理養老保險卡和工商銀行卡、先期定期按月向卡內打款的方式騙得被害人信任,先后騙得張某某、鄭某某等6名被害人人民幣89890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間,被告人高某通過他人介紹采用相同的方式,先后騙得趙某某、劉某某等10名被害人人民幣174114元。
康平縣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公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高某系主犯,被告人公某某系從犯。根據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性,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判處被告人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被告人高某、公某某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康平縣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范凱提醒: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被害人不符合辦理養老保險的條件,謊稱可幫助未參保人員進行代辦服務,聲稱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保險費即可享受養老退休金,在收到錢財后大多用于個人揮霍或攜款潛逃。
在此,提醒老年人,辦理社保養老業務時要先了解相關政策,通過正規途徑辦理,切勿輕信他人代辦,以免掉入詐騙陷阱;遇事多思考,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與子女溝通商議或撥打報警電話,防止財產損失。
來源:人民法院報、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文標題:交1萬元就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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