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養兒防老,可今時不比往日,養兒防老已經變成了一句空話,有時候造成養兒不防老的這一結局的因素很多。
有的是因為兒女不孝順,而有的則是因為某些原因,讓兒女不能及時盡孝,比如子女在外工作,因為工作忙,所以平時很難照顧到父母等等。
可無論是何種原因,我們都不應該拋下那個生我們,養大我們的父母。因為父母養大我們很不容易,我們應該懂得感恩,更應該孝順父母,讓父母能安享晚年。
李老太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老伴在幾年前因病去世了,而他們的一雙兒女呢,則定居在國外。
兒女們不放心她一個人留在國內,可李老太因為不適應國外的生活,所以就婉拒兒女們要把她接去一同生活的決心。
她孤零零的一個人在國內獨自生活,隨著時間的推移,李老太的年齡越來越大,身體一天不如一天。
思來想去后,李老太決定和自己的一雙兒女商量一下她的養老問題,隨后一家人商量后決定讓李老太的外孫女照顧體弱多病的李老太。
最后商定好后,李老太以十萬塊錢的報酬,委托其外孫女在其生病時,及時送其到醫院做治療。
同時為了方便李老太的外孫女為其交醫療費和養老院的費用等,隨后李老太便把自己名下,存有百萬積蓄的銀行卡交給其外孫女保管。
可讓李老太沒想到的是,其外孫女居然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偷偷地轉走她幾百萬塊錢,隨后李老太無奈只好報警處理。
后經法院調查得知,李老太的外孫女轉走她的錢,用于購買奢侈品,自己供自己和朋友吃喝玩樂。
無奈李老太只好把其外孫女告上法庭,要求其外孫女償還其轉走自己的幾百萬塊錢,但李老太的外孫女不但否認自己曾轉走李老太的錢。
同時李老太的外孫女還以其從未和李老太簽訂過書面委托合同為由,否認李老太和李老太的委托關系。
最后法院調查后認為,在認證物證兩年前,法院認為,在扣除李老太認可的支出費用后,判決李老太的外孫女返還其八十八萬塊錢。
最親的人卻做出最傷自己的事情來,這任憑是誰都無法接受,想不通為什么那么多年輕人,明明有手有腳,卻整天想著過不勞而獲的生活。
難道就不能通過自己的努力,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嗎?李老太已經七十歲了,因為自己的兒女們都不在自己身邊,無法給予照顧,所以才委托自己的外孫女照顧自己。
卻沒想到其外孫女就是一個白眼狼,監守自盜,把自己外婆的養老錢轉走,供其大吃大喝,這種人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知得她怎么花得心安理得,畢竟李老太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辛苦了大半輩子,原以為能安享晚年了,卻沒想到老了后,不能安享晚年。
誰都有老去的那一天,我們都應該將心比心,凡事不要做得不開心太絕,否則會遭報應的。
不是說了人嗎?人在做,天在看,天道有輪回,蒼天饒過誰。
不管是誰,做人做事我們都應該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李老太只是委托外孫女照顧自己,讓其幫忙保管銀行卡,可不是為了讓其監守自盜。
通過李老太和其外孫女這件事情,我們無論面對誰,不管委托誰辦事,都應該有一顆防備之心。
因為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我們信任,畢竟現在不行誘惑那么多,我們都應該防備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以防損失自己的利益。
文/黃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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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七旬老太花10萬請外孫女養老,卻被其轉走百萬積蓄,法院:還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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