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地宣布要延長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比如廣東發布《暫行辦法》要求延長至男30年、女25年,從今年7月1日就開始實施了;山東省調整后的年限一樣,但實施時間不是一次性調整到男30年和女25年,而是過渡到2025年。醫保繳費的最低年限延長了,能帶來哪些好處呢?我覺得3個優勢還是可見的:
第一,提高醫保基金統籌能力繳費時間延長,說明參保人對醫保統籌基金的貢獻將加大,基金的資金運行能力將更強,未來有機會繼續提高報銷比例,以及報銷范圍。這一相似措施已經實施了,目前已初見成效,比如去年國家啟動了醫保共濟制度,對醫保個人賬戶的返錢調整至個人賬戶的錢可以家庭共濟,解放沉睡資金,并且控制進入醫保個人賬戶的比例,單位繳費基本全部計入統籌賬戶,只有個人繳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在增加統籌基金收益的同時,讓個人醫保資金充分使用。在此過程中,受統籌基金增加的利好影響,湖北、河南等多地開始擴大醫保報銷覆蓋面,將普通門診也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相比看病時個人自己負擔這些花費,新政實施后,大家的支付壓力將大大降低。
第二,促進更多人提前參保不少人一開始參保抱著早交一年著急多交一年浪費的心理,都是踩線開始繳費,但這樣做就比較危險,萬一政策有變化,以后再延長繳費年限,部分人到退休前交不夠,可能需要延遲退休來想辦法交滿規定時間。所以,這一政策對于部分還未參保的人,其實也算是一個刺激作用,讓他們感覺到政策不斷在隨著社保繳費情況變化,能有參保的危機意識,畢業后進入職場工作,能更重視早交社保這件事。
第三,控制斷繳率部分人參保常常出現斷繳,因為換工作,或者戶口原因,現在參保年限延長了,大家參保時也會更重視保險續接,減少裸辭斷繳社保的情況。對參保人來說,也將更注重自己的權益維護,既然最低年限調整了,求職時,也會更重視企業何時交社保,能不能參保再入職,否則,可能工作多年,沒能按時交社保,導致退休無法交足終身醫保的最低時間要求,退休后還要繳費就很頭疼了,能提高大家對社保福利待遇的維護意識。
不過,目前,這一政策要求剛出臺不久,還在暫行狀態,而從醫保的收益上,截至2021年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當期結存4684.48億元,累計結存36156.30億元。資金還是比較充足的,對繳費的限制上比較寬松,像廣東和山東等省份,職工醫保還可以一次性補繳。
雖然有后悔藥保底,但是我認為大家不能掉以輕心,因為一次性補繳同樣存在4個弊端:
第一,政策可能會有新變化最低繳費時間可以延長,那么一次性補繳可能有取消的那一天,因為對按月繳費的人,這項措施并不公平,參考職工養老保險,多地基本不能再一次性補繳了。一旦取消這一待遇,很多人在退休前交不夠,等到晚年可能只有繼續交錢才能繼續享受醫保的各項待遇。
第二,一次性補繳支付壓力大別人按月繳費,每個月只需要出幾十元,上百元,但如果你一次性補繳十幾年,幾十年,以重慶為例,今年一檔繳費一年2792元,二檔為5874元,如果要一次補繳10年,要交近6萬元。而且,選擇補繳的,對大齡工作人群風險較大,因為不少私企會裁掉大齡職工,到時候不肯幫你繳費,只能個人負擔,一下子要拿這么多錢,普通家庭很難承受。
第三,斷繳期內無法享受醫保待遇醫保斷繳期內,個人賬戶的錢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受報銷待遇,舉例來看,今年重慶將普通門診納入醫保報銷,職工報銷比例不低于50%,就是說你消費1000元,可能自己只需要出500元,但如果沒有醫保報銷,你自己就要全額支付這1000元。
第四,滯納金損失除了醫保基本費用外,選擇投機一次性補繳的人,還要再負擔一筆滯納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屬于職工的,如果企業不繳費,可以提出異議,也可以走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屬于靈活就業者,參加的也是職工醫保,補繳時,這筆錢都需要個人出資,欠費越多,滯納金繳納額度也越高,而這筆錢不會計入你的個人賬戶,相當于你交的是一種罰款,是白白損失血汗錢了。
本文標題:多地延長醫保最低繳費年限!有哪些好處?退休前交不夠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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