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工齡價值均下降,30年以上還能多漲嗎?
按照6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7月底前完成上漲的基本養老金補發工作。所以時間進入7月份后,養老金調整開始如火如荼地進行。截止目前,已經有5個地區公布了調整方案,分別是陜西、吉林、湖南、河南和寧夏。四個地區的調整方案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標準均下降。
首先5個地區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步走的方式調整養老金,由于今年養老金總體漲幅從去年的4.5%下降到4%,下降了0.5個百分點,所以各地區不得不降低調整標準。從四個地區的調整方案來看,均不約而同地選擇將繳費年限調整標準下降。我們具體來看看5個地區都下降了多少。
這里要為大家解釋一個概念上的誤區,養老金調整沒有掛鉤工齡調整這一說,而是掛鉤繳費年限調整,只有工齡等于繳費年限時,才能被視同是掛鉤工齡調整的。對于退休人員來說,主要是區別于有無視同繳費年限。言歸正傳,我們繼續來看5個地區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標準如何,下降了多少?
第一,5個地區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標準如何,下降了多少?1、陜西省:繳費年限15年以下,統一調整16元,15年以上,2.2元每年。去年的調整標準是繳費年限15年以下,統一調整25元,15年以上,2元每年。繳費年限15年以下部分的調整標準下降了9元,15年以上部分下降了0.2元。
2、吉林省:掛鉤繳費年限調整分為4個區間確定不同調整標準,分別為25年以下、26年~30年、31年~35年及36年以上,單價分別為1元、2元、3元、4元;去年4個區間的調整標準分別為1元、2.2元、3.6元、4.8元,分別下降了0元、0.2元、0.6元、0.8元。
3、湖南省: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上漲1.2元,去年是1.4元,下降了0.2元。
4、河南省: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 1.3元,去年1.5元每年。下降了0.2元。
5、寧夏:繳費年限15年以內每年1元,15年以上每年2元;去年的標準剛好相反,15年以內每年2元,15年以上每年1元。今年更加重視長繳多得。
第二,其他地區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標準會降低嗎?按照全國養老金調整通知來看,要求適當加大掛鉤調整的力度,強調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所以后面部分地區提高繳費年限調整標準也是有可能的。但總體來看,今年漲幅下降了,從去年的4.5%下降到4%,所以各地區不得不下降調整標準,至于下降哪一部分,還得看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所以在其他地區調整方案公布之前,我們無法斷定掛鉤繳費年限調整部分標準是提高還是下降,只能根據現有的信息判斷:多數地區大概率會有所下降。
第三,工齡30年以上還能多漲嗎?首先,工齡30年以上的前提是未繳費部分全部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沒有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不能參與掛鉤繳費年限調整。
從目前公布的5個地區的方案來看,均下降了繳費年限單價,提高了掛鉤基礎養老金調整部分的比例,所以在強調多繳多得,那么工齡30年以上還能多漲嗎?實際上,工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退休計發養老金時,占有一定的優勢,養老金一般不會太低,所以掛鉤基礎養老金調整比例提高,對他們也是有益的。
縱向比較,今年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標準下降后,工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和去年相比,這部分漲錢會減少。比如湖南省去年繳費年限單價是1.4元每年,今年是1.2元每年,那么30年工齡(未實際繳費部分已經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今年比去年上漲減少了6元。
橫向比較,若只看今年的調整方案,不和去年比較,工齡30年以上仍然占有優勢,能多漲養老金,也就是說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沒有變,比如湖南工齡15年和30年的退休人員掛鉤繳費年限調整分別上漲18元和36元,工齡長的多漲。
綜上所述,目前有5個地區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標準下降,主要是由于總體漲幅下降不得不下降標準。總的來說,養老金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沒有變,掛鉤繳費年限調整部分,工齡30年以上(未繳費部分全部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還是比工齡30年以下的退休人員上漲更多。
本文標題:多省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工齡價值均下降,30年以上還能多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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