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金期間,怎么樣才能夠得知一個人有沒有正常就業呢?我們領取失業金往往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單位單方面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的工作單位原因,導致你個人解除勞動合同,要么是因為公司裁員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要么是因為公司經營業績不善,破產了,或者是某種原因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那么只要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都是可以正常的去申請失業金的待遇。這種情況下,一般我們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但是我們還有一個前提,你的失業保險必須是正常參保的狀態,并且要保證失業保險的累計年限達到一周年以上。如果說你沒有參加失業保險,或者說失業保險不足一周年,那么是不能夠直接去享受事業。
而且失業保險參保的時間越長,其實享受到失業金領取期限的時間也就會更長。如果說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在10周年以上。那么基本上是可以最長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有的人他可能沒有10年,但是只要是能夠在一年以上的時間都可以正常的領取失業金,只不過如果說僅僅只是一年失業保險,那么可能僅僅只能夠領取3~4個月的失業金待遇。
當然失業金待遇,它僅僅只是針對于真正意義上失業的人群才能夠正常享受,如果說你實現了就業,實現了通過工作單位來交納社保,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失業金待遇就會被取消。那么如何得知呢?其實很簡單,因為你找到新的單位,如果說新的單位正常給你參加,社保作為人社部門,他就會發現你已經開始正常參加社保了,就說明你已經實現就業。此時就會停止發放失業金的待遇,當然我們有再也不能夠領取失業金。
有的人在想我們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那么不實現就業可不可以呢?這當然是可以的,但是這樣的做法是得不償失的。原因很簡單,失業金的待遇是非常有限,一個月大概也就是1000多塊錢,個別地區可能2000多塊錢。而這樣的一個待遇水平相對來說是非常低的,我相信你隨便找到一份工作,可能自己每個月的收入都會大于一兩千塊錢。
那么這樣一對比的話,找一份工作實現穩定的經濟收入才是當務之急,才是對于自己來說接下來穩定收入的一個保障。我們千萬不能夠指望失業金來生活,失業金它僅僅只是過度,你在找工作期間的一個基本生活的來源,1000多塊,錢也好還是2000多塊錢也好,它畢竟不是長久的,再加上這個錢,普遍來講本身是比較偏低的。所以說第一時間去實現再就業,找工作才是我們應該所做的事情,千萬不能夠因為失業金一兩千塊錢而放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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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領取失業金期間,怎么才能得知一個人有沒有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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