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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
歲月如梭一晃在單位上班就快到退休年齡,但是養(yǎng)老保險未繳或繳費年限不夠,年齡達到退休規(guī)定但是領不到養(yǎng)老金,勞動合同也沒有到期,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單位不要自己繼續(xù)上班了,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這樣情況單位要給補償嗎?今天以真實案例為大家分享這方面常識以供參考。無論企業(yè)還是普通人,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可以進入合肥律師劉志漢的主頁關注,向合肥律師劉志漢咨詢。
★案件概況★
2012年9月16日趙某某入職上海某某人才服務公司,從事銷售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雙方于2019年1月1日簽訂了最后一份《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9年7月8日公司向趙某某發(fā)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通知,理由是趙某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決定于2019年7月31日終止勞動關系。趙某某稱自己于2008年起才開始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用,直至入職人才服務公司后由公司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用,年齡達到退休年齡,但是繳費年限不夠領不到養(yǎng)老金,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失去工作就沒有了收入,她認為勞動合同未到期,且自己領不到養(yǎng)老金,公司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我們的疑問★
1、趙某某年齡達到退休年齡,公司終止雙方勞動合同關系是否合法?
2、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時,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時,是否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法院判決★
1、一審法院判決: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趙某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17045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2、二審法院判決:撤銷襄陽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上海某某人才服務有限公司與趙某某的勞動關系于2019年7月31日終止;駁回趙某某的訴訟請求。趙某某不服,向高級法院申請再審;
3、高級法院判決:維持二審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
★案例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案號(2021)鄂民再122號
★我們的分析★
勞動者年齡達到退休年齡,單位終止雙方勞動合同關系是否合法?
現(xiàn)實中我們在單位上班,當年齡達到退休年齡時,有些單位繼續(xù)留用,但是有些單位就會安排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離職手續(xù)。這種情況單位做法是否合法呢?合肥律師劉志漢認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單位因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但是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中規(guī)定卻是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我們往往認為自己雖然達到退休年齡,但是未能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單位就不能終止勞動合同,這就導致各地法院對法律規(guī)定理解不同,導致對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合法,判決結果就大相徑庭。
那么隨著社會發(fā)展與進步,法治公平合理,越來越多的一種觀點是,對于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未能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這個原因是否由其所在單位造成,如果是由單位造成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領不到養(yǎng)老金,這時候勞動合同沒到期,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就不合適,單位如果執(zhí)意終止,就應該支付經(jīng)濟補償,較為合理。
總而言之,社保斷繳對于勞動者影響是非常大的,主要直接損失就像前面分析,達到退休年齡,沒有交夠最低年限,不能領取養(yǎng)老金。無論上班也好還是當老板也好,需要懂一點勞動法知識,那就跟合肥律師劉志漢一起交流學習吧。
總之每一步走得正確,確保少走彎路,減少不必要的開支與麻煩。
本文標簽:養(yǎng)老金,養(yǎng)老服務,居家養(yǎng)老,養(yǎng)老保險,社保,
本文標題:達到退休年齡領不到養(yǎng)老金,勞動合同未到期單位終止合同有補償嗎
本文出處:http://www.322033.com/news/news-shenghuo/26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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